在肯尼亚推出数字储蓄产品的来龙去脉:金融科技初创企业的监管指南
为了保护消费者,金融服务监管通常非常广泛和详细。然而,大多数法规都是为传统的实体金融机构设计的,因此对数字提供商来说可能是一种负担。
随着世界转向数字金融服务
此类监管方法越来越过时,需要修订。不幸的是,随着当局更新其方法,金融科技初创公司通常被用作试验案例,必须承受延误、学习过程和犹豫不决的冲击。
在Catalyst Fund,我们观察到无数面临监管挑战的初创公司最终关门、改变策略或退出某个国家。即使在我们 50 多家公司的投资组合中,创始人也认为应对监管是建立实体的关键挑战。这些挑战不仅是因为繁琐的监管,还因为初创公司创始人很少具备理解这些复杂性所需的监管和政策专业知识(同时还要做创始人所做的其他所有事情。
为了帮助创始人了解监管环境,我们最近与剑桥替代金融中心合作推出了一套指南。这些指南帮助刚刚起步的金融科技初创公司在肯尼亚、尼日利亚、南非、墨西哥和印度推出新产品或进入新市场。它们提供了每个国家监管环境的高级概述,描述了与每种金融产品相关的关键法规,就如何与监管机构打交道提出了建议,并提供了主要监管机构的地图。
应对监管挑战在肯尼亚提供数字储蓄服务
由于移动货币的主导地位,肯尼亚是全球金融科技创新和数字金融服务最先进的市场之一。但这种创新尚未扩展到某些类型的金融服务,包括数字储蓄。
鉴于数字储蓄的监管环境仍不确定,初创公司需要创造性地确立其法律地位,以避免监管谴责,同时保持精简。下面,我们讨论了我们看到的希望提供数字储蓄产品的初创公司如何应对其监管地位的多种方式。
一家希望提供传统信贷和储蓄产品的金融科技初创公司最直接的就是肯尼亚中央银行 (CBK) 的银行监管规定。对于一家纯数字储蓄初创公司来说,这样的指定将使他们能够完全吸收存款、设定产品条款并将其产品扩展到其他金融产品。作为一家银行,他们还可以直接监督和拥有客户,拥有较高的信誉和存款保险来保护客户的存款。
虽然这一地位将为数字储蓄初创公司提供最大的机会和灵活性,但申请过程需要大量时间和成本投入,包括可行性研究、组织结构、业务发展计划、大量核心资本储备等。即使获得批准,该实体也必须实际建立既定的系统、流程和人员,以获得 CBK 的最终批准,然后才能开始运营。
方法 1. 注册为银行机构,包括小额信贷机构
对于发展迅速、资金受限的金融科技初创公司来说,如此漫长的时间安排和如此高昂的设立成本是不现实的。此外,报告和资本要求经常变化,这虽然有利于银行监管的发展,但可能会使精益的金融科技初创公司相对于现有企业处于劣势。
或者,金融科技初创公司可以考虑成为受监管金融机构的技术合作伙伴,并利用软件即服务 (SaaS) 模式。在这种情况下,持牌金融机构将向监管机构申请技术合作和该机构打算在市场上推出的新产品的批准。这种方法允许金融科技初创公司与多家金融机构合作,并比他们自己申请许可证更快地进入市场。这种方法的结果是与合作伙伴一起为最终用户提供服务的复杂性增加——我们将在方法四中进一步讨论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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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二:注册成为合作社
储蓄和信贷合作社 (SACCO) 被视为银行机构,但它们是 设计公司标志的 5 个建议 旨在向会员提供有限信贷和储蓄产品的社区银行。它们要么受工业化、贸易和企业发展部监管,要么受SACCO 社团监管局监管。SACCO 主要有四种类型,但都旨在提供基本银行服务,包括储蓄、信贷、支付,在某些情况下还包括投资。
定非存款类 SACCO 推出,这是针对通过数字或其他电子支付平台动员会员的非存款类 SACCO 的独特许可证。对于数字储蓄初创公司来说,这项新的 SACCO 许可证可能是一个更可行的选择,因为它的要求比完整的银行牌照要宽松,流程更短,而且消除了合作风险。
然而,初创企业的义务仍然很广泛。加入合作社时,肯尼亚人期望获得标准服务,包括信贷,而从历史上看,SACCO 拥有提供社区银行服务的实体店。该组织的名称还必须包含“SACCO”,如果初创企业提供数字优先服务,这可以为初创企业的品牌增添特定的内涵和期望。
方法 3:注册成为支付提供商,特别是电子货币发行商
在 CBK 下注册为支付服务提供商将使初创公司能够发送、接收、存储和处理付款,以及通过任何电子系统提供与支付相关的其他服务。这一称号对数字储蓄初创公司可能很有吸引力,因为它允许转移和存储资金,并且报告要求也比存款银行选项要少。利用 CL 列表 现有的支付聚合商的许可证可能是一条更快的上市途径,因为这样初创公司就不必亲自经历注册和许可流程。然而,如果初创公司的整个商业模式都依赖于一个合作伙伴,这条路会带来合作风险。此外,作为小型电子货币发行商提供数字储蓄是一个监管灰色地带。由于该法规的真正意图是针对支付提供商,因此监管机构最终可能会建议利用支付监管的数字储蓄公司获得完整的银行牌照。
方法四:注册成为资产管理人或资产管理人的代理人
提供证券的公司(即资产管理公司)受资本市场管理局 (CMA) 监管。对于数字储蓄初创公司而言,获得持牌资产管理公司资格将允许该组织吸收存款并投资资金以产生回报。但如果储蓄初创公司没有计划投资存入的资金,那么这种执照就不合适。
获得牌照的周期可能很长,但CMA 拥有一个沙盒,为能够加强肯尼亚资本市场的创新产品提供临时运营权。这一临时地位为获得全面牌照开辟了道路,也让 CMA 有机会考虑对现有法规进行修改,他们认为这些修改对于有效监督新模式是必要的。
如果一家初创公司能够快速找到合作伙伴成为资产管理公司的代理人——这意味着他们与现有的资产管理公司签约,利用他们的执照将数字储蓄产品推向市场——他们就可以更快地开始运营。这可能是将产品推向市场的最快方式。在这种选择中,与成为金融机构技术提供商的方法一样,初创公司必须根据协议放弃一定程度的客户所有权,并且必须与合作伙伴协调沟通、信息传递和品牌。对于习惯于更快、更精简决策的初创公司来说,与现有公司保持一致可能具有挑战性。他们还必须在合作组织之间建立强大的运营流程和客户服务协调性。
尽管情况复杂,监管机构仍与金融科技创新者保持着密切联系
尽管缺乏推出独立数字储蓄产品的直接方法,肯尼亚监管机构总体上还是支持和鼓励创新和金融科技,尤其是以促进金融包容性为目标。当局过去采取了测试和学习的方法,我们在采用 CMA 监管沙盒等举措以及CBK 和竞争管理局在 M-Pesa 初期向 Safaricom发出的不反对函中看到了这种态度。
金融科技公司与监管机构的密切关系以及监管机构的测试和学习方法最终使初创企业和整个金融部门创新受益。在政府对 M-Pesa 有了了解之后,颁布了《国家支付系统法案》及其相关法规,为支付系统和支付服务提供商的监管提供了正式框架。但由于没有专门针对数字储蓄平台的指定监管机构,也没有专门针对金融科技的监管框架,数字储蓄创新如何在肯尼亚市场找到一席之地。
肯尼亚地区经理兼首席
顾问Michelle Hassan表示:“为了让肯尼亚真正提供包容性储蓄产品,我们需要在监管机构之间提供更多的灵活性和沙盒。这个市场前景广阔,有足够的发展机会,为服务不足的人群提供更多所需的解决方案。”这对肯尼亚来说是很好的建议,对希望在世界各地促进数字金融包容性的当局来说也是如此。与此同时,希望应对复杂监管的初创企业可以使用我们的指南作为起点。